基本属性
图序图名面值
(6-1) T金色盾牌40分
(6-2) T快速出击50分
(6-3) T警民联防50分
(6-4) T交通管理100分
(6-5) T防火灭火150分
(6-6) T国门卫士200分
  • 中国人民警察
  • 1998年2月28日,为了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颁布三周年,邮电部发行了《中国人民警察》特种邮票,全套6枚。

  • 邮票志号: 1998-4
  • 发行日期: 1998-02-28
  • 全套面值: 590分
  • 齿孔度数: P12
  • 邮票规格: 50mm × 30mm
  • 整版枚数: 40枚
  • 印刷版别: 胶印
  • 设计者: 阎炳武、罗洪
  • 印刷厂: 辽宁省沈阳邮电印刷厂
背景资料

 中国人民警察广义上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狭义的人民警察包括治安、户籍、刑侦、交通等警种及列入武警序列由公安部门管理的边防、消防、警卫3个警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经1995年2月28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通过,1995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0号公布施行。   

  中国人民警察的警徽是人民警察的标志和象征,由国徽、盾牌、长城、松枝组成。国徽是国家的标志和象征,表明人民警察是国家法律的捍卫者;盾牌是人民警察的象征,表明人民警察保卫人民的神圣职责;长城象征人民警察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的钢铁长城; 松枝象征人民警察的品质和战斗意志。   

  中国人民警察是国家重要的执法力量,担负着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的任务。为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和重大贡献。   

  1998年2月28日,为了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颁布三周年,邮电部发行了《中国人民警察》特种邮票,全套6枚。

  (6-1)为“金色盾牌”。主图是3个身穿不同警服的男女人民警察形象,背景为警徽。

  (6-2)为“快速出击”。图案表现的是我国人民警察出警的速度及快速通讯。

  (6-3)为“警民联防”。图案表现的是在派出所里警民合作的情景。

  (6-4)为“交通管理”。图案反映的是我国交警在指挥道路交通的英姿。

  (6-5)为“防火灭火”。图案反映的是我国消防官兵在防火防灾中勇往直前、大无畏的精神。 (6-6)为“国门卫士”。图案表现了我国边防官兵保家卫国的情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