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物流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物流分公司中邮大药房商城运营服务项目;
2.2项目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3招标范围、内容: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物流分公司中邮大药房商城运营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技术性能指标:详见招标文件;
2.5服务期限: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具备相关服务系统建设能力、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服务团队;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以提供的须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5.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相关信息;
6.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河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品类或项目所属品类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但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180日历天),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9.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企业:请于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1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分,下午15:00分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到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九如路交叉口中科金座8楼808房间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肆份,电子文本壹份(U盘),纸质投标文件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签字盖章。
4.2.1递交时间:纸质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均为2024年5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2.2 纸质文件递交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
4.3.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公开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物流分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13238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九如路交叉口中科金座8楼
联 系 人:娄先生
电子邮箱:hnjdzb6@126.com
电 话:0371-65928319